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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燃气体报警器校准注意事项(依据 JJG693‑2011)
一、校准前
1、环境条件
- 温度 0~40℃,相对湿度≤85%,无凝露,避开阳光直射、强气流直吹探头。
- 现场无被测可燃气体、无硫化氢、硅蒸汽等中毒干扰气体;防爆区域,开盖进入校准模式要遵守防爆安全要求,禁止带电违规开盖。
- 探测器通电充分预热,催化燃烧传感器一般≥30min,待零点稳定再校准,不允许刚开机直接标定。
- 检查探头:清理粉尘油污,严禁水洗传感器;进气孔不能堵塞,堵塞要先处理,否则标定无效。
2、标准气体与配套工具
- 标气必须与被测介质一致:测甲烷用甲烷标气、测丙烷用丙烷标气;不能拿打火机气、液化气直接喷传感器,高浓度会烧坏催化元件。
- 必须用有证标准气体,在有效期内;推荐标气浓度:30‑60%LEL(量程 20%‑80% FS 区间),不要接近满量程,也不要浓度过低。
- 配套:减压阀、流量计;扩散式探测器必须使用厂家配套专用标定罩,不能随便拿塑料袋套,漏气会造成标定不准。
- 流量严格控制:扩散式200‑500mL/min;流量过大冲击传感器,过小气样置换不完全,读数不稳定。
- 管路:PTFE / 不锈钢管,管路尽量短,减少吸附损失。
二、校准操作顺序(顺序不能颠倒:先零点,后量程)
- 零点校准:通入洁净空气(零点气),待读数稳定 30s 以上,执行调零。
注意:不要在有微量可燃气体的现场调零,零点不准,量程校准全部失效。
- 量程(跨度)校准:套好标定罩,通入标准气体,等待读数充分稳定(60‑90s),再执行量程校准,不要通气立刻就调。
- 校准完成后,关闭标气,通入新鲜空气,等待读数回落归零。
- 必须做报警点验证:通入略高于报警设定值的气体,确认报警器声光报警、控制器同步报警输出正常;报警动作、响应时间符合规范,不能只校零点量程就结束。
- 多台分线制系统:既要调现场探测器,也要核对主机控制器示值,保证现场和控制室数值一致,不能只调探头忽略主机显示。
三、关键禁忌(高频出错点)
❌ 禁止只用一种高浓度气体校准多种不同介质探测器(气体校正系数不同)。
❌ 禁止只调量程,不调零点。
❌ 禁止过期标气、无证书标气。
❌ 禁止大流量猛冲传感器,会造成元件不可逆损伤。
❌ 禁止传感器已经中毒、老化(零点漂移很大,通标气响应微弱)仍然强行校准,此时应当直接更换传感器,校准无法修复中毒探头。
❌ 红外型可燃探测器,不能用催化燃烧的参数直接标定。
四、周期、记录与判定
- 周期:常规工业现场每 6 个月校准一次;有硫化氢、硅化物、高粉尘、潮湿恶劣工况,缩短至 3 个月;更换传感器后必须完整重新校准,不能沿用旧标定参数。
- 校准记录内容:日期、环境温湿度、标气编号有效期、零点示值、量程示值、报警点、操作人员;设备粘贴校准标签,标注下次校准日期。
- 合格判定:示值误差≤±5% FS;报警动作误差在规范允许范围。如果超差,先排查传感器状态,不要一味反复调参数掩盖硬件故障。
五、故障判断
- 零点调不到零:探头污染、中毒、老化,环境有背景可燃气体。
- 通入标气数值上不去:传感器中毒失效,优先更换元件,不要强行硬调量程。